昆明马玲入冤狱病危 坚持申诉被拒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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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云南大学图书馆退休副研究馆员、68岁的法轮功学员马玲女士2025年12月16日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对2024年6月6日被非法抓捕并冤判三年的冤案启动再审程序并改判无罪。几天后,原本符合监外执行并已被取保候审在外的她突然被西山区法院下达了强制收监执行,并于2025年12月25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入监第二天12月26日就被送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并被医院下了病重通知。12月29日家属向女二监递交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女二监迟迟不予答复,2026年1月13日家属前往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反映情况,1月19日女二监电话告知家属,称马玲暂时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首要原因就是她不认罪(即坚持申诉)。

一、马玲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 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回家

2024年6月6日,昆明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在1月6日昆明市公安局就成立了“1.6专案组”,半年多时间蹲坑、盯梢、跟踪、截取视频罗织罪证),四个公安分局和辖区派出所联合出动,从昆明各区分别绑架了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些先后被以取保候审等形式回家。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刘晓萍、马玲、杨惠芳、郑翠兰、张秀珍、李焕珍、朱永珍、毕晟(男)被西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马玲与其他女性法轮功学员一直被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马玲在看守所期间,从2024年11月份下身就出现流血及其它不明异物症状,在看守所期间分别在云南新新华医院、延安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做过全身多处体检,均有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显示多种疾病,马玲腹腔内有一个直径5厘米的肿瘤。为了进一步确定肿瘤性质,2025年4月10日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做了腹腔肿瘤穿刺手术,4月17日穿刺手术结果肿瘤为恶性。

2024年3月26日,西山区法院法官杨辉对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5月1日对九位法轮功学员做出了有罪判决。马玲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一万。鉴于马玲的身体情况,5月1日,西山区法院对马玲作出有罪判决的同时,也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马玲从看守所取保候审回家。同时对一审非法判决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2025年9月4日上午十点,昆明市中级法院法官杨帆在西山区法院第十九法庭对上诉的法轮功学员马玲、郑翠兰、刘晓萍、朱永珍、杨惠芳开庭。9月5日,昆明市中院仍做出了维持一审原判的裁定。10月9日,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刘晓萍、杨惠芳、郑翠兰、李焕珍、朱永珍被送至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二、马玲坚持申诉 疑似遭法院强制收监报复

2025年10月11日,西山区法院一审法官杨辉亲自将昆明市中级法院的二审裁定送到马玲手中,并口头对她说她这种体检出来的身体情况,基本就是监外执行,每个月到司法所报到一下,只是要做个体检。

2025年10月20日西山区棕树营派出所警察罗秀东打电话称二审裁定下来,法院说涉及到收监问题,要做一次体检,并说只是常规体检。第二天10月21日上午就带马玲到云南新新华医院做了抽血、CT等一些检查。下午又打电话说上午体检报告送到昆明市看守所,看守所说还要到延安医院做一个腹部CT,测血色素、妇科彩超等。10月23日罗秀东又带马玲到延安医院做了这些检查。检查结果均显示有诸多问题。体检结果马上就送到看守所也报给了监狱,但后续就再也没有任何所谓收监的通知。

2025年12月16日,马玲到昆明市中级法院申诉再审窗口递交了自己的申诉状(针对2024年6月6日非法抓捕并判刑三年的冤案),并讲述了相关情况。接待的法官表示这个案子可以受理,但是否立案不由这里说了算,要看立案庭,并让马玲填写了交了哪些材料的表。马玲询问什么时候会跟自己联系,对方表示他们这边收了材料后,接下来会有一个化解的程序(通俗说就是劝当事人不要再申诉了),化解那边的法官会跟当事人联系,大概一两个月左右。

就在马玲到昆明市中院递交了申诉的第三天,12月19日西山区法院就向棕树营派出所下发了一个12月23日对马玲非法逮捕的通知(即要将她先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然后送监狱)。12月22日星期一上午马玲家属电话联系西山区法院法官杨辉,说明马玲的身体情况根本不符合收监条件,杨辉态度恶劣,称符不符合由看守所、监狱说了算,让家属不要跟他说了,不等家属把话说完就挂断电话。12月22日下午,马玲打了几次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杨帆的电话,都没有找到她本人。

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上午,西山区派出所警察罗秀东将马玲先带到云南新新华医院做了各项体检,中午左右将她送到昆明市看守所,看守所称这种情况看守所是绝对不符合关押条件,但是现在是收监,要与监狱联系,女二监在明知道马玲的各项体检报告的情况下,说法院既然是强制收监,监狱没有不收的理由。看守所于是将马玲收押,并告知第三天就要送监(在看守所只是一个极短的过渡过程)。12月24日星期三,西山区法院就亲自到昆明市看守所向马玲送达了执行通知(即第二天12月25日就送监的通知)。12月25日马玲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12月26日被送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第一项情形,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且该条法律明确规定,在交付执行前(也即被送到监狱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也就是说,西山区法院完全有权直接决定对马玲暂予监外执行,而且在一审判决作出对马玲取保候审的判决的前提下,也应该由法院决定监外执行。但是在法院完全知道马玲的各项体检报告的情况下,却在马玲向中级法院申诉后仅三天,西山区法院就对马玲下了非法逮捕,意欲送监,随即很快下达执行通知并立即将她送到监狱。这很难不让人猜测,这是否是对马玲继续申诉的打击报复?

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昆明市中级法院给马玲家属打电话(0871-64096718),针对马玲申诉的化解程序询问了一些情况,对方显然不知道马玲已经被送到监狱,而且在监狱医院。家属将整个情况都告诉了打来电话的李法官(男),对方也做了详细记录,家属呼吁法院能帮助马玲尽快监外执行。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家属到中院提交了一些马玲申诉的补充材料,并将头一天1月19日女二监来电话告知以不认罪为由不给监外执行的情况一并反映给了这个李法官,他说他们这边只是化解,因为不同意化解(即不撤诉),他们有期限限制,当天就要将申诉案子转给立案一庭,他们会把这些情况都转过去。

三、马玲不认罪 女二监违法不给监外执行

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马玲被送到女二监的当天下午四点左右,女二监九监区医生及马玲在九监区的责任警王姓(女)就电话(0871-65142110)联系家属告知从马玲带过来的一大摞体检报告及入监做的体检,诊断:1、盆腔恶性肿瘤;2、卵巢囊肿;3、中度失血腥贫血;4、高血压;5阴道不规则流血;6、脂肪肝;7、慢性胆囊炎并胆囊结石;8、左肾结石;9、脑萎缩;10、主动脉钙化;11、双肾总动脉混合型斑块。同时还说因马玲年纪大,体检结果的病情多,可能肿瘤会继续长大、恶化,对周围神经组织造成伤害,也会转移到远处的脏系,同时阴道流血不止,会出现感染,导致休克,脏区功能衰竭会死亡。而且现在也不能够再做(类似穿刺确认肿瘤性质)这种检查了,因为很有可能会导致病情扩散。这是刚到女二监体检就发现这么多问题,因此第一时间告诉家属。同时鉴于这些情况,第二天12月26日就要把马玲送到上级医院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家属当时就提出对马玲立即监外执行,王姓警官说这个要按程序来,第一天入监只是将所谓病情告知家属,并让家属随时保持手机畅通。还告诉家属让家属不要打这个电话,说这个电话是她们的工作电话,家属即使打电话也打不进来。

第二天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四点左右,女二监九监区另一个医生(女)和王姓警官打电话(0871-65142110,电话号码与头一天是同一个)给家属说马玲已经被送到了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且今天的检查病情加重,监狱管理局医院已经下了病重通知。昨天还是中度失血腥贫血,今天就是重度贫血了,因为医院条件有限,情况不乐观,她们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家属。家属要求立即对马玲监外执行。但王警官还是以所谓有程序,要依据所谓程序,家属进一步问所谓程序是什么程序,她又答不上来。

2026年1月3日中午一点左右,女二监一个女警察打电话(0871-65126388)来说让马玲现在局中心医院住院,生活上需要用卫生巾(因马玲自2024年11月开始下身就开始流血及其它不明异物),但是没有钱买,让家属给她存一点钱,并给了家属一个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对公的账号,让家属就存200元钱。家属询问马玲的情况,对方说没有接到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的反馈,就是在医院住院,没有太大变化。

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三点左右,女二监九监区王姓警官打电话(0871-65126388)给就家属,说1月3日给的那个账号是对公账号,不接受私人汇款,重新给了家属一个马玲在监狱的个人账号,让家属把钱存在这个账号上,并说之前存在对公账号上的200元钱会原路退回的。家属又询问了马玲的情况,王姓警官说没有什么特殊的(病情变化),就是正常地在医院接受治疗。家属提出公开治疗方案,不能只是告知病情,她说她不是专业的医生无法告知,并说要在告知范围内的才能告知。家属要求她把家属提出的要求反映上去,家属有权知道现在对马玲的所谓治疗对她的病情是否有帮助,还是在纯粹的拖延时间,外面的医院,医生因为他的治疗失当使病情加重,是要负责的。同时家属也询问了她对于家属递交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批准,她说她主观答复不了,反复说要按照程序和规定,并再次说马玲在医院接受正规的治疗。

面对女二监的推诿,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家属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信访接待处反映了上述整个情况,并再次递交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工作人员给家属填写了情况反映表,并收了家属的材料,表示他们会将来访情况转给女二监。

1月16日星期五下午两点多,女二监九监区王姓警官及监狱医生(女,2025年12月26日打电话的那个)打电话(0871-65126170)给家属,医生说马玲说她不承认她有那些病,她不配合治疗。当家属询问具体怎么治疗的,治疗方案是什么,是不是这个药吃了让人难受,针打了让人不舒服,马玲才会拒绝治疗的。这个医生说她们没有义务告知家属,家属提出异议,她说家属可以去向检察院反映,她们就是把这个情况告知家属。之后王姓警官又接过电话,家属让她把家属的要求反映上去,公开对马玲的具体治疗方案。她说她们就是打电话告知家属马玲不配合治疗。

1月19日星期一上午九点半左右,女二监九监区王姓警官打电话(0871-65126388)给家属,说针对家属提出的对马玲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给家属一个答复,她们九监区集体研究讨论马玲暂时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家属问她马玲不符合哪些条件,她说她不配合治疗,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要求配合治疗,不配合就不能监外执行,那天(1月16日)已经打电话告知了。家属说马玲不是今天才去的监狱医院,12月26日就已经送到监狱医院了,这么十多天她在监狱医院里面干什么?是不是所谓的治疗对她无效甚至很痛苦。王警官不让家属把话说完。接着说还有一项重要的原因(这个才是真正的原因)就是马玲不认罪悔罪,她进到监狱的第一天就说她没罪,这个也是不能办暂予监外执行的否定性条件。家属随即对她说,《监狱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有申诉的权利,而且监狱还要保障申诉的权利,对申诉要及时转递,不得扣押。这个王警官显然连什么是申诉都不知道,她说监狱保障她写申诉的,家属对她说申诉就是对判决不服,不认罪,这就是申诉,不是一边认着罪,一边去申诉,你让她认罪,你违法了,你违反了《监狱法》第七条,你去看一下。王警官又将话题转移到什么社会危害性,并说家属对九监区的这个决定不同意很正常,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去反映的,说她们接受监督,并说现在是暂时不符合监外执行,不是说以后都不行,之后如果符合了,她们会上报的。家属对她说首先让她向监狱反映对这个决定有异议,让她报上去。

《暂予监外执行》有明确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马玲的检查报告均是省级三甲医院的诊断结果,完全符合严重疾病范围。然而云南女二监却完全无视最基本的病情诊断,漠视生命,仍执行中共邪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政策,违反《宪法》、《监狱法》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的规定,强迫认罪,更以不认罪为由不给马玲监外执行。其也知道这一点见不得人,无法摆到桌面上,又不惜公开撒谎,编造一个马玲不配合治疗的谎言欺骗家属,却无法解释给家属的几通电话中自己的言语前后矛盾、说法不一。从马玲到监狱后给家属的电话,每一通电话都说马玲在监狱医院接受治疗,期间也从未说过她不配合治疗。就在家属去监狱管理局反映了其推诿不予答复后,突然来个电话说马玲不配合治疗,紧接着就来电话回复说马玲暂时不具备监外执行的条件。就在1月19日这个王警官告知家属马玲暂不符合监外执行的电话中,家属最后问她那马玲本人现在哪里,其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在监狱医院接受治疗。

这种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而不择手段,甚至打脸自己的说法、做法,从2000年女二监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天,二十六年,到现在,也是它该完结的时候了。历史即将要翻过这一页,黎明前的黑暗虽然是最至暗的时刻,却也是最接近黎明的时刻,希望那些良知尚存的人不要再助纣为虐,守住心中的善良,也希望海内外更多正义人士能伸出援手,营救马玲尽快回家。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本篇报道中有几个电话号码)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7号
邮编:650102
女二监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871-65126144
女二监刑罚执行部门电话:0871-65126165
女二监狱政管理部门电话:0871-65126134、65137086
女二监汇款咨询电话:0871-65126166、65126056、65126206、65137059
办公室:0871-65126508、0871-65137285
教育科:0871-65137285
值班室:0871-65126150
传真:0871-65119243
监督:0871-65126144
邮箱:[email protected]
监狱长赵桂芬:15969411646
政委施万华:13769430009
监狱公司总经理刘彬山(退休):13888666386
副监狱长赵峰:13888992513
副监狱长王丽美:13577133258
副政委杨春仙:13987049819
副政委李红钢:13888011827
副监狱长杨星:13888416169
纪委书记张瑛:13608711428
督察专员胡惠珍:13888510172
工会主席袁洁:13888510150
工会副主席刘丽柟:13700666365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九监区(入监监区,专管法轮功不转化监区)
教导员孙凌爽:13669777160
卫正天:13669731709、夏昆丽:13888446909、肖鑫:13888289723
云汪鋆:18087869092、张霞:15096650507、冯玉玲:13888992300
耿存琼:13518785166、何昕楠:13987694358、何奕霖:138882530911
贺敏:13608855655、李国英:13987110158、李云娥:13888200420
陈达瑞:13608811198、刘柱仙:13888606590、汤玉芳:13888690557
冉涛:13888691675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监狱机关
吴吕:13888992413、吴宇:13888510120、吴旭英:13608876358
吴玉娥:13888907606、徐绍娟:18988271402、代维思:18687007109
杨晓岚:13888161155、杨永芬:13608869461、扎史此姆:13888658456
张燕:13608876443、赵桂芬:15969411646、赵晓霞:13888075062
甄敏:13508806829、周薇妮:13187870505、周用汉:15912177590
朱玲:13708471844、朱芮莹:13518749990、龚文:13708879930
郭志红:13888962854、黄毅:13708496670、金燕萍:13888869717
李冬冬:13888590909、陈刚:15969517016、梁辉:13608869448
刘琳娟:15808765609、卢肖敏:13708766566、罗娅婷:13608873434
马江琴:13888559618、莫瑞:13608876360、汤敏:13700694939
陈筱琼:13987670843、王玫:13577071185、王国燕:18669095030
王丽美:13577133258、王文俊:13888510147、吴辉:13888510122
吴佳临:13312501766、吴晓红:18725104845、谢蕾:13888115620
徐春山:13888895282、杨黎:13888665069、杨琼:13987199908
杨蓉:13888404641、杨丽仙:13608876576、杨志平:13888087060
曾志伟:13658865697、张雯:13888699568、张晓露:13608867366
钟志洪:15925200359、何柱德:15887082201、黄凯:13759509569
匡晓彬:18388050192、李剑:13708444350、李婕:13888165070
李红钢:13888011827、刘振华:13888966327、罗蓉:13987119399
彭涛:13888510141、浦仕刚:13888198998、任华:13888512821
陈矿芬:13888799708、沈蔓宁:15911669017、石霞娟:13211929112
舒勇华:13888075036、王雄:13888510129、王燕:15087076347
王家祥:13888510195、李红兵:13608876487、吴尖:13759528472
谢怡梅:13888082248、徐琴:13888321720、徐雪粉:15287168940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路440号附3号
邮编:650000
电话:0871-68522815
院长:马加幸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南路138号
联系电话:0871-66116013
邮政编码:650031
局长:赵毅
政委:沈宗良
副局长(副厅级)、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孙跃文
副局长耿聪:13108708196
副局长太斌:13529118209、13708889957
政治部主任王政辉:13888363311
副局长钱文:13888584680
副局长蒋智勇
办公室主任王永生:13888585729
副局长孙军锋
总经济师倪学斌
督察专员、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张新成

云南监狱管理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电话:0871-66116013、66116012(传真),信访电话:0871-66116026
狱政管理处电话:0871-66116051
刑罚执行处电话:0871-66116149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指导、监督全省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工作)
教育改造处电话:0871-66116138
生活卫生装备处电话:0871-66116048
省监狱管理局干部监督处电话:0871-66116032
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纪委电话:0871-66116329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邮编:650100
院长:孙建
本案一审法官杨辉 (男,一九九零年五月出生,二零一三年到西山区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二庭、刑事庭、执行局工作):0871-68109366
西山区法院各窗口电话:
立案:0871-68178965、68222308
保全:0871-68100406
鉴定:0871-64191212
信访:0871-68183848
案件查询:0871-68190576
执行查询:0871-68182469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刑事审判庭:0871-68109366
民一庭:0871-68181753
民二庭:0871-68187806
民三庭:0871-68186872
执行局:0871-68184284
综合法庭:0871-68187825
家事审判庭:0871-68102566
棕树营法庭:0871-65378086
金碧法庭:0871-68105716
福海法庭:0871-68190266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邮编:650222
院长:尹波
二审上诉法官杨帆:0871-64096532、书记员杨茜:0871-64096523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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